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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新法案对中国电池企业的潜在影响

欧盟新提出针对外国投资的严格规定,旨在限制中国对电池、光伏、新能源汽车和关键材料供应链等行业工厂的投资。这对各行业价值链的影响可能存在显著差异。《工业加速器法案》(Industrial Accelerator Act)若通过,其中的各项措施在吸引电池制造(吸引到的工厂投资最多)投资方面的效力微乎其微。这是因为大量由中国企业投资的储备生产设施已到位,且不受新规约束。

然而,这些法规对于上游零部件的潜在投资影响更大,目前这方面的投资严重不足。欧盟委员会给予了行业一定缓冲期。该法案的条款将在生效一年后实施。生效过程本身可能需要一年或更长时间,这为工厂项目在新的限制措施生效前融资提供了充足时间。更重要的是,随着该法案在欧盟立法程序中推进,相关规定仍有可能大幅修改。

新的投资规定可能难以消化

该法案对投资额超过1亿欧元(合1.16亿美元)的项目引入了外国投资限制。大多数电池电芯工厂都轻松超过这一门槛——2022年以来,没有一家电芯工厂的投资额低于这一标准。作为清洁技术市场的主导力量,中国显然是该法案的目标:这些规定适用于总部设在占全球产能40%以上市场的投资者。

新规生效后,外国投资者须满足六项标准中的任意四项——较此前草案更宽松。要求涵盖了从本地招聘、研发支出和欧盟采购承诺到更严格的限制,如强制性合资企业和49%的外资股比上限——比亚迪首席执行官曾警告这种结构会延缓决策进程。最具挑战性的条款是关于知识产权,其所有权被要求与欧盟资产绑定,对中国企业而言或是一条潜在红线。

不回溯意味着此前投资可顺利推进

这些规定不具有回溯性,实际上相当于对过往投资开绿灯。这大大降低了新规对电池制造业的影响,该产业的本地化是欧盟的战略重点之一。早在2021年,中国制造商就开始宣布大型工厂项目,其中许多项目预计未来几年投产。如果所有已宣布工厂都能投产(存在很大不确定性),2030年欧盟约33%的在运电池产能将与总部位于中国的企业存在关联。

因新增电池电芯投资的必要性不足,规定的影响也随之变小。欧盟的电芯产能仍在逐步提升,但已在进行的项目数量众多。彭博新能源财经预计,2030年欧盟的电芯制造产能几乎达到预期需求的两倍。

上游情况则截然不同。中国在电池正极和负极等零部件制造领域的优势远超其在电池电芯领域的领先地位;欧盟在这些价值链环节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投资。限制中国领先生产商的投资可能使欧洲更难缩小差距。

欧盟产新能源汽车采购对上游投资有显著影响

新的公共采购规定也至关重要。根据《工业加速器法案》,清洁能源竞价将要求共址电池须在欧盟境内生产,且一定比例的电池组件也须在欧盟境内生产。

类似要求将适用于政府车队的新能源汽车采购以及面向消费者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计划。新能源汽车的规定比竞价要求略严格。该法案实施后六个月内,三项所列部件(包括电池)均须产自欧盟。三年后,包括电芯、正极活性材料和电池管理系统在内的五项部件须符合相关要求。这可能促进对电池部件制造的更多投资。

这些新能源汽车规定将覆盖中国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出口市场之一的大部分销量。欧盟预计,203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中,约70%将与消费者支持计划挂钩,而政府车队采购占比约4%。对于寻求进入欧盟市场的中国上游电池制造商而言,这可能意味着他们需在欧洲本地化生产,并接受新的外商投资限制。最终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法案在经过欧盟立法程序后的最终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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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制造欧盟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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